表單下載 / Download

電子病歷申請函文範本

附件: 範本下載

有關電子病歷相關事項公告:
使用電子病歷依規定應於施行日起15日內要報衛生局備查
申請後衛生局回覆核准電子病歷公文,請院所自行存妥,以備年度診所督導考核時檢查。

(目前法規規定已不須張貼公告,是否張貼公告由院所自行處置)。

若電子病歷核准公文遺失,可去電衛生局醫事管理科查詢是否已核准

臺中市政府衛生局:04-25265394

※申請電子病歷可洽電腦廠商代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