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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轉知】健保署中區業務組有關「115年農曆春節假期前之撥款規定」

【轉知】有關「115年農曆春節假期前之撥款規定」,健保署中區業務組說明如下:

申報115年1月份的醫療費用,於農曆春節假期前之撥款規定院所如配合以下時程,即可於春節前領款: 條件:於2月5日前完成申報且申報總表送達中區業務組。 撥款:將於2月13日(春節前) 撥付暫付款。